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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孩子的好地方--《坟场之书》
2017-12-21 • 14774有时就难免瞎琢磨:文学作品中的孩子们都是在哪里长大的?
看过的文学作品有限,但还是发现虽然有些孩子从小住在大宅子里养尊处优,比如贾宝玉同学和郝思嘉同学;但多数娃娃身世坎坷,常常父母双亡,然后不是寄人篱下(哈利波特同学),就是流落街头(杨过同学),不吃足苦头做不成英雄,十分符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节奏。杨过混迹嘉兴街头,哈利波特在楼梯下的碗橱跟蜘蛛作伴十年,都是身世凄惨的苦儿,不过,跟今天要介绍的孩子比起来,他们成长的地方还不算最离奇。
这孩子名叫诺伯蒂(Nobody,意思“谁也不是”),来自《坟场之书》(The Graveyard Book)。没错,他是在一个坟场长大的。
这书是英国作家尼尔盖曼(Neil Gaiman)的作品, 2008年出版,类属儿童奇幻。出版后赢得2010英国卡内基奖和2009美国纽伯瑞奖(Carnegie Medal和Newbery Medal 分别是英国与美国的儿童文学最高奖),也是2009美国科幻奇幻文学奖雨果奖得主,来头很不小。
它以一起冷血谋杀案开篇。第一句就是“黑暗中有一只手,手中握着一把刀。”杀手血洗了诺伯蒂全家,还不满一岁的诺伯蒂因机缘巧合逃脱魔掌,最后来到一个坟场。
画风到这里转了,背景仍然阴暗恐怖,但可爱的鬼魂们出场了。这个坟场中的鬼魂来自不同的历史时期,性格各异,就像我们普通人,他们热烈地讨论起要不要收留这个小娃娃。其中一对姓欧文斯的夫妇最终力排众议收养了他,并给他起名诺伯蒂欧文斯(Nobody Owens),昵称Bod(伯德)。众鬼魂也同意给小朋友“坟场自由人”的权利,这样他可以自由出入坟场,并能够看到鬼魂。至于吃什么穿什么这个基本难题,则由一位借居在此的吸血鬼塞拉斯(Silas)一力担当下来。
塞拉斯是这本书里最酷的人物,也是伯德的教父。他说:
“Mrs. Owens and her husband have taken the child under their protection. It will take more than just a couple of good hearted souls to raise this child. It will … … take a graveyard.” (“欧文斯太太和她的先生收留了这个孩子。不过只靠一两个好心肠的鬼魂可抚养不了这孩子,这得靠整个坟场。”)
这句话既幽默又有道理。作者玩了一个文字游戏,把谚语“It takes an entire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” 改了一个字,village(村庄)换成graveyard(坟场)。这句谚语的意思是“养大一个孩子要全村人合力”,相当于“养育孩子是全社会的责任”。
于是,小伯德就在坟场众鬼魂的陪伴下茁壮成长了。
故事的结构很工整,每章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章节,分别讲述小伯德在每个成长阶段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,每个事件之间相距大概两年,互为铺垫,彼此呼应。每章的基调则不相同,有的明媚,比如“新朋友”,讲伯德跟一个人类小女孩交朋友;有的神秘,比如“迈科比之舞”,描述一场充满奇幻色彩的灵异狂欢;有的瑰丽壮美,比如“上帝之犬”,是伯德在叛逆期经历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。最后一章伯德历经磨练长成沉稳少年,失去游走阴阳两界的能力,离开坟场踏入广阔世界,则令人无比惆怅。这个时候你就想手持砖块扑到作者家的窗口,命令他写一本续集。
这本书的用词简明,篇幅不长,是不折不扣的童书。贯穿全书的,是尼尔盖曼天马行空的想象、华丽风趣的语言和扣人心弦的叙事技巧。这是一个纯粹的成长故事,尽管充满食尸鬼、狼人、古墓、欺凌、谋杀和悬疑,它的核心是伯德在养父母的全心爱护、塞拉斯的循循教导、左坟右墓的善意关怀下,探索世界认识自我的过程。
由于设定是一个坟场,产生了很多有趣的细节。比如伯德初学字母的方法,是熟读所有的墓碑。他去上一门隐形课,老师对他大摇其头,说他太“瓷实”,不是学这个的料。后来他去读外面的人类正规学校,老师们发现他的历史成绩棒极了,但也发现他非常不引人注目,几乎没有存在感。原来他比起鬼魂来当然“瓷实”,但毕竟学到了几分隐形技巧。我想这种技巧是所有内向的宅人都向往拥有的吧。类似的细节还有很多,使阅读充满惊喜。这里就不多说了。
特别喜欢塞拉斯对伯德的关爱和言传身教。他总是从孩子的角度和心理,认真看待伯德提出的各种问题,并耐心地给他适当的回答。伯德问:“我怎么能做到像他一样?”这个“他”是另一个鬼。
塞拉斯答:“你怎么做到?有些本领可以学到,有些可以练会,有些等你长大一点再学。只要用功,不久你就会“隐形”、“滑行”和“梦游”了。但有些本领是活人学不会的,你要等得再久一些才行。不过,我毫不怀疑你总有一天肯定可以学会的。”
这一番鼓励向学的话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。他给了孩子充分的信任,却没有许空头支票。有具体的目标,也指出无限的可能。全是大白话,孩子听得懂。而“有些本领活人学不会,要等得再久一点”这句,细想既幽默又伤感。
有如此良师益友,小伯德虽然在坟场长大,却比哈利和杨过好命得多。《坟场之书》在本质上是传统的,它的魅力来自巧妙的设定,作者绚丽的文笔和英国历史与民间传说的厚积,当然温馨的内核也非常打动人。说到传承,尼尔盖曼明确表示这本书是向19世纪末英国作家吉卜林(Joseph Rudyard Kipling)的名著《丛林之书》(The Jungle Book)致敬。不但书名相仿,里面的章节结构也模仿了《丛林之书》,以及采用童谣和诗歌的形式。盖曼说他深受《丛林之书》的影响。《丛林之书》讲的是印度丛林中人和动物的故事,主角大多是小孩。
所以,回到开头那个问题:文学作品中的孩子在哪里长大?养孩子最好的地方在哪里?结论是坟场也好丛林也好,文学作品中的孩子在各种地方都能长大。地方不是重点,遇到了谁才是重点。哈利要遇到罗恩赫敏邓校长,杨过要遇到郭靖黄蓉小龙女,有关爱有指引有主角光环,才能打败伏地魔金轮法王。我们的诺伯蒂最终战胜灭门凶手,靠的正是整个坟场的力量。
向所有喜欢幻想、有好奇心、读书口味略重的爸爸妈妈孩子推荐这本书。这个故事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拍成电影。
关于作者:尼尔盖曼
1960年生于英国汉普郡(Hampshire),是小说家、剧作家和漫画小说家。天才,多产,跨领域。早年曾做过记者,后来专心创作,以奇幻类小说最知名,如《好兆头》(Good Omens),《美国众神》(American Gods)、《星尘》(Stardust)、《鬼妈妈》(Coraline)、《乌有乡》(Neverwhere)等。漫画小说《The Sandman》也很受欢迎,他还参与电视剧编剧,其中包括《神秘博士》(Doctor Who)剧集。他自己的小说常被改编成电影电视,他就当仁不让是编剧之一。他也写短篇小说,比如《烟与镜》(Smoke and Mirrors)、《易碎品》(Fragile Things)等等。他才华横溢,也很懂得推销自己,博客推特样样精通。